灵活用工是和劳务派遣一个意思吗?灵活用工如何为企业节税减负?
灵活用工是和劳务派遣一个意思吗?灵活用工如何为企业节税减负?
灵活用工和劳务派遣是一个意思吗?肯定不是一个意思,是两种完全不同的用工形式,灵活用工实际上为企业节不了税,也减不了负,只是一种临时用工的形式。
第一,灵活用工是怎么一回事?灵活用工也叫非全日制用工。灵活用工一般是用人单位为完成某项工作任务或是短期工作为目标的一种用工形式,比如临时请的技修工、设备维护工、安装工、技术咨询等。在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三节就是专门针对非全日制用工的规定。灵活用工是以小时用工为主,劳动者在同一单位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灵活用工一般不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设定试用期,用工双方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进行经济补偿,用工工资不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工资结算周期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二,什么是劳务派遣?目前我国基本的用工形式是劳动合同用工,劳务派遣是我国用工形式的一种补充制度,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属于全日制用工,通过劳务公司招聘、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与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的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用工单位根据岗位的实际需要,与确定劳务派遣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单位确定劳务派遣期限。劳务派遣具有三个明显的特性。一是临时性。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工作岗位;二是辅助性。辅助性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非主营性岗位;三是替代性。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劳动者脱产学习、培训、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段时间内,可由其他劳动者替代的工作岗位。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由劳务派遣单位发放和缴纳,但是和被派遣单位员工实行同工同酬,享受相同的福利待遇;被派遣无工作期间,由劳务派遣单位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终上所述,劳务派遣和灵活用工,是两种不同的用工方式,根本不是一个意思,劳务派遣属于全日制用工,并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而灵活用工属于临时用工性质,不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约定口头协议,以完成单项工作任务为根本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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