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经济起源美国 却在中国发扬光大
在现在很多个城市都有一些共享单车共享汽车,还有共享的充电宝,这些都属于我们共享经济的一种新的形态。他所带动整个经济效益是非常巨大的向我们现在很多共享的充电宝在很多个商场很多不同的门店都有,而且他确实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的方便。
共享经济这个术语最早由美国德克萨斯州立大学社会学教授马科斯·费尔逊(Marcus Felson)和伊利诺伊大学社会学教授琼·斯潘思(Joel.Spaeth)于1978年发表的论文(Community Structureand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ARoutine Activity Approach)中提出。其主要特点是,包括一个由第三方创建的、以信息技术为基础的市场平台。这个第三方可以是商业机构、组织或者政府。个体借助这些平台,交换闲置物品,分享自己的知识、经验,或者向企业、某个创新项目筹集资金。经济牵扯到三大主体,即商品或服务的需求方、供给方和共享经济平台。共享经济平台作为连接供需双方的纽带,通过移动LBS应用、动态算法与定价、双方互评体系等一系列机制的建立,使得供给与需求方通过共享经济平台进行交易。
如果能够通过这些方法去对于我们共享经济的整个状态,有更多的了解和提升,那么这种平台交易是最为合适的。我们现在目前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去改善我们这种经济的现状。他对于我们整个总体的经济都是有一个提升的。